一、考量英文能力提升需投入時間學習,為提升士氣並鼓勵同仁積極學習,放寬本校職員工參加晉升考試資格條件,並配合實際作業修正辦法第四條。 二、修正重點如下: (一)取得本校語文中心辦理之校內英檢成績達600分以上,亦視同符合晉升英文門檻。 (二)未達英文門檻者仍得報考晉升考試,惟通過晉升考試者,保留其晉升資格三年,三年內補取得英文檢定成績達晉升標準,始得自取得日起晉升生效。 三、檢附修正條文對照表及修正後本辦法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