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正本校教職員「誓約書」、聘約人員「勞動契約書」部分內容,請查照。

內容:
一、修正施行重點:依教育部規定,將校園性別事件防治準則第8、9條規定之有關專業倫理,納入本校教職員 「誓約書」、專兼任聘約人員「勞動契約書」,並酌修條文文字。
二、修正前後對照表如附件一,修正後之誓約書及契約書請詳見人事室網頁/下載專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