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計畫聘用須知
聘任助理時,請注意下列事項:
1. 聘任人員適用勞基法須辦理勞健保及勞退提撥,保險與勞退提撥經費來源基本上同於
薪資,必須由聘任主管於聘任前即確認經費足夠,若屆時不夠支應,聘任主管須負繳
款之責任。
2. 不同經費來源使用原則不同,目前院內計畫聘任員人員需符合核定清單核給員額,
請於核定清單上註明已聘任人員人數,以使聘任符合核定員額,避免經費支用異常。
3. 計畫主持人與學生兼任助理(含工讀生)須於進用前完成型態(學習型或勞僱型)確認
,並簽署「長庚大學兼任助理聘任型態約定同意書」。勞僱型兼任助理於聘任前須繳
交約定同意書至人事室辦理報到。如是聘任型態的轉換,將於收到聘任型態同意書以
及相關資料。
4. 聘任其他大專院校學習型兼任助理,請提供本人之學校聘任型態約定同意書,需本人
學校老師及系所蓋章,並與報到資料至人事室報。
5. 為提高資料建檔正確、掌握投保等作業時效,將於105年5月17日起改由線上申請新聘
及異動作業,並自105年6月1日起全面僅受理線上申請。 新聘或異動(轉任、聘期異
動、薪資異動)須於生效日前十日線上申請,並於生效日四個工作日前送達人事室。
(每月1號~20號起薪)審核通過將寄發E-MAIL通知辦理報到。擬聘任【轉任、聘期異
動、薪資異動】(EX.如擬於105/06/01起轉任、聘期異動、薪資異動,需於
105/05/21以前線上申請,審核通過將寄發E-MAIL通知異動完成)
6. 出勤相關:專任/兼任研究助理/工讀生請依實際上、下班時間填寫(須記錄至分鐘,
專任助理每日工時以8小時為原則,兼任助理/工讀生每月工作時數以40小時為原則,
並由計畫主持人確認實際出勤情況。
7. 計畫聘用異動申請–線上申請系統。
【新聘】通過申請後,請線上輸入人事基輸入人事基本資料,列印並檢附所有報到資
料至人事室辦理報到
8. 應避免職場就業歧視:
依就業服務法第 5 條規定,雇主對求職人或所僱用員工,不得以種族、 階級、語
言、思想、宗教、黨派、籍貫、出生地、性別、性傾向、年齡、 婚姻、容貌、五
官、身心障礙或以往工會會員身分為由,予以歧視。為避免職場就業歧視,各單位應
確實遵守就業服務法及性別工作平等法 之相關規定,於對外徵才時,應注意不得有
上開違反就業歧視之情形 (如:限年齡、性別或限役畢等),並應尊重個人私領域
,不宜詢問應 徵者與業務無關問題(如婚姻或生育狀況等)。
9. 相關聘任程序、薪資福利、出勤…等規定請參閱「計畫聘用人員管理要點」及「長
庚大學適用勞動基準法人員工作規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