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正本校「職工晉升及調任辦法」及「職工晉升甄選作業要點」部份條文,請查照。

(一)「職工晉升及調任辦法」:依本校規章作業管理辦法規定將全辦法第一至第八條修正為條列方式書寫,餘項、款等序號一併依編訂原則修正;為有效培訓符合校務發展需求人力,提供彈性之晉升管道,於總員額數不變之前提下,第三條條文內容修正員額編制之限制。

(二)「職工晉升甄選作業要點」:修改第四點甄選報名方式之內容,刪除確認符合晉升資格人員參加意願之作業程序,依實際作業方式,有編制缺額且符合資格者,提繳資料呈主管核簽後即可參加晉升甄選。

 (三)檢附修正條文對照表及修正後辦法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