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正本校「出差辦法」,請查照。

一、修正重點:

1. 修正第六條因公搭乘計程車及私車公用核簽方式。

2. 新增第十五條一級主管經濟艙別之地區。

3. 修正附件二「計程車費報支標準表」及「附件三國外出差日支生活費標準表」。

二、出差辦法修正條文對照表及修正後全文如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