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佈本校111年度辦公日曆表,請查照。

一、111年度放假之紀念日及節日包括中華民國開國紀念日(1/1)、除夕(1/31)、春節(2/1~2/3)、和平紀念日(2/28)、兒童節(4/4)、民族掃墓節(4/5)、端午節(6/3)、中秋節(9/10)、國慶日(10/10)。

二、紀念日及節日之放假日逢例假日應予補假。例假日為星期六者於前一個上班日補假,為星期日者於次一個上班日補假;但農曆除夕及春節放假日逢例假日,均於次一個上班日補假;農曆除夕前一日為上班日者,調整該上班日為放假日;另依周休二日實施辦法及假期調整原則規定,調整後國定假日連續假期如下。

。開國記念日自110/12/31~111/1/2共計3天

。春節連續假日自1/29~2/6共計9天

。和平紀念日續假日自2/26~2/28共計3天

。兒童節/民族掃墓節連續假日自4/2~4/5共計4天

。端午節連續假日自6/3~6/5共計3天

。中秋節連續假日自9/9~9/11共計3天。

。國慶日連續假日自10/8~10/10共計3天。

三、111學年度校慶運動會日期未定,屆時依教學行事曆之規定辦理。

四、111年度長庚大學、企業文物館教育推廣組及適用勞基法人員辦公日曆表詳如附件。

五、餘非人事行政總處公告之紀念日及節日,則依當時所適用之勞基法施行細則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