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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本校「長庚大學教師工作獎金核發辦法」部份條文,請查照。

配合科技部更名修正條文。

二、提升講師分數折合係數,以修正折算後分數過低問題。

三、新增二個僅限講師使用之核計點數級距。

四、依職級明訂新進教師保障工作獎金金額。

五、旨揭辦法業經111年10月11日行政會議修正,檢附「長庚大學教師工作獎金核發辦法」修正條文前後對照表及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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