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職員工報到須知
長庚大學教職員工報到須知
本校新進教職員工,完成報到手續後於開始上班日計薪,報到相關規定如下:
一、報到辦理時間為上班日之9:00~12:00
二、請先至環安室網頁新進人員體檢專區辦理體檢,未完成體檢流程無法辦理報到。
三、請備齊下述資料,並於報到時繳交。(請照順序排列,謝謝)。
1.人事基本資料表(需貼照片)
2.聘書影本一份(限教師) 3.相關經歷證明或離職證明單正本一份(如曾於其他單位擔任教師或學校單位之職員)-敘薪用
4.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一份請攜帶正本查驗或蓋與正本相符合核對章(如外國學歷檢附國外學歷認證) 外交部領事事務局全球資訊網-國外文件驗證說明 (boca.gov.tw) 5.教師證書影本依職等提供前職等教師證書(教授>副教授>助理教授>講師) 6.二吋相片三張(申辦教師證書需兩張,製作識別證需一張,臨床教師則不需識別證) 。 7.經環安室確認之新進人員體檢須知單(臨床教師免附,需附醫院在職證明) 。 8.身份證正反面影本一份。 9.戶口名簿影本一份。 10.從業人員扶養親屬申報表(正面填寫薪資受領人資料、背面請「簽名加蓋章」) 。 11.全民健康保險轉出證明(向原加保單位申請) 12.全民健康保險轉入申請(如需加保其他眷屬,請於報到時向經辦另行提出)。 13.員工家屬醫療優待申請。
14.「教師(含研究人員)報到誓約書」、「職工報到誓約書」。 15.切結書(限臨床教師需填寫) 。 16.存摺封面影本(需為郵局、元大銀行或合作金庫之帳號) 。 17.教職員工履歷表正本一份(請貼相片並於最後一頁簽名加蓋章)。 18.「個人資料蒐集告知條款及同意書」。 19.「個人資料行銷使用同意書」。 20. 經管財務或出納人員應填寫「保證書」。 21. 請至資訊中心網頁完成資安教育訓練之資安宣導須知。 |
五、報到手續完成後,請於工作起始日隔天下午2:00後至人事室領取識別證。
六、離職須於一個月前提出申請,未按規定者以免職處理且今後台塑企業永不錄用。
※如有報到上的任何問題請向人事室聯絡 (03)211-8800轉3877。
※其他事項如報到日期,辦公室與實驗室安排及研究計劃申請等,請逕洽系所秘書。
※報到後如需查詢薪資,請上長庚大學網站→行政服務→人事室→薪資查詢進入。
※報到後如需查詢人員代號,請上長庚大學網站→行政服務→人事室→人員代號查詢方式。
※報到後如需申請Web MIS、NOTES開通,請上長庚大學網站→行政服務→資訊中心→Notes、MIS(ERP)(請單位同仁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