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規章內容修訂重點說明如下:
(一) 修正特別休假及加班換休最小請假單位為半小時。
(二) 將颱風期間出缺勤處理修正擴大為天災期間出缺勤處理,並刪除颱風備勤人員遲到或早退扣減費用等規定。
二、檢附修正條文對照表及修正後考勤管理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