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正本校「職工增補及任用辦法」、「職工晉升及調任辦法」、「職工晉升甄選作業要點」部分條文,自即日起實施,請查照。
一、為提升本校行政人員英文能力並精進職員職務輪調政策,
二、修正重點:
(一) 「職工增補及任用辦法」:
1.第四條 修訂正式職缺聘任原則,學校有編制內職務出缺時,
2.第七條 為強化留才措施,增訂用人單位於錄取人員到職前,
3.第九條 為加速提升校園國際化,增訂新聘編制內組員級以上之英文門檻作(
(二) 「職工晉升及調任辦法」:
1.第四條 增訂晉升組員級以上職工須達上述「職工增補及任用辦法」
2.第七條 分列職工「晉升」及「調任」之辦理時間與申請規定。
(三) 「職工晉升甄選作業要點」:
1.第五點 晉升條件加分項增訂「獲選為本校服務優良之行政人員」者、「
2.第六點 增訂職工晉升擇優提報之甄試總成績標準。
三、檢附修正條文對照表及修正後本辦法全文。